发布时间:2014/10/30 17:43:59 浏览量:161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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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由四川省广安质量技术监督局、广安市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广安质量技术监督局、广安市旅游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洪年刚、吴明、雷惊涛。
农家乐开业基本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家乐开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农家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合 第一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二部分:旅游设施与服务符号
GB 14930.2 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
GB 14934 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GB18483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T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J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3 术语及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农家乐
利用庭院、堰塘、果园、花圃、农场等农、林、牧、渔业的资源优势,吸引旅游者,为旅游者提供观光、娱乐、运动、住宿、餐饮、购物等服务的经营实体。
3.2 旅游者
为满足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进行旅游消费活动的主体,是旅游服务活动的要求者和服务对象。
[GB/T 16766-1997,3.1.1]
4 基本条件和要求
农家乐开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包括:从业资格、经营服务场地、接待服务设施、经营管理、人员等几个方面。
4.1 从业资格
农家乐应按规定办理相关证照,实行持证经营。应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a) 卫生许可证;
b)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c)工商注册登记;
d) 组织机构代码证;
e)消防许可证。
4.2 经营服务场地
4.2.1 生态环境良好,具有浓郁的乡村风情。接待区域面积与接待能力相适应,且全部进行了硬化处理。无安全隐患,对可能出现危险的地方,应设置警示标志,并远离处于地质灾害或低洼河边的危险地方。
4.2.2 房屋结构坚固,通风良好,光线充足。
4.2.3 环境美观整洁,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
4.2.4 垃圾处理、污水排放、饮食油烟排放应符合GB8978、GB18483等相关规定。
4.2.5 有明显的规范标志。
4.2.6 字号牌匾(户外广告)的文字书写规范、内容合法、工整、醒目。
4.2.7 应设置12315投诉警示牌,证照齐全,悬挂规范统一。
4.3 接待服务设备
4.3.1 厨房
a) 位置合理,离暴露垃圾堆(场)、厕所、牲畜棚圈不少于20米,其使用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
b) 厨房地面已作硬化处理,防滑、易于清洗。墙裙瓷砖不得低于1.5米;
c) 厨房顶棚应能防尘、光洁、便于清扫,且不得使用竹笆或纸板;
d) 临近灶台的墙面宜贴瓷砖或其它易擦洗的墙面装饰涂料。
e) 有清洗、切配、烹调、凉菜制作和餐具、工用具洗涤和消毒的设施和场所,并符合国家相关餐饮业管理规定和标准要求。洗涤消毒的洗涤剂应符合GB14930.2的规定;
f) 有良好的通风排烟和消防设施。
g) 厨房内应设专用冰箱,食品贮存应生熟分开,餐饮具应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有符合要求的食品库房。
4.3.2 就餐环境
a) 位置合理,采光通风良好,其使用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b) 餐厅能防尘,地面已作硬化处理且防滑;
c) 就餐环境应符合卫生要求。
4.3.3 厕所
a) 环境整洁,无污垢、无堵塞,异味较小;
b) 男女厕所应分设,有醒目的标志。标志应符合GB/T 10001.1的规定。
4.3.4 住宿要求(不作为必备项,有则要求,无则不要求)
4.3.4.1 农家乐住宿接待应以农民家庭为单位,每户农家接待床位不宜多于30个。
4.3.4.2 农家乐住宿建筑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建筑物修缮完好。
4.3.4.3 庭院应干净整洁,无乱排乱放污水、污物现象,且绿化完好,植物与景观配置得当。
4.3.4.4 家禽、家畜无疫情,并有圈养设施。
4.3.4.5 室内通风良好,空气清新,无异味。
4.3.4.6 每户农家应设有国内长途直拔电话。
4.3.4.7 住宿建筑内应按国家规范配置灭火器材,并且每楼层配置灭火器不得少于两个。
4.3.4.8 客房、通道应有应急照明设备。
4.3.4.9 客房应有相应的防盗设施。
4.3.4.10 客房内应配备床、桌、椅、庆头柜等配套家具。客房灯光照明充足。
4.3.5 通用要求
a) 供排水条件齐备通畅,饮用水符合GB5749的规定;
b) 有防蟑螂、老鼠、蚊子、苍蝇等的措施和设施;
c) 游乐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要求的规定。
4.4 经营管理
4.4.1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4.4.2 管理体制健全,运行有效。
4.4.3 具体要求:
a) 有明确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不得超经营范围;
b) 实行岗位责任制及服务规范化;
c) 室内装饰装修应符合GB18580—GB18587的限量要求;
c) 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并设专人负责卫生工作;
d) 有各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e) 各种原料、辅料、调料应符合现行有效的产品标准或国家有关规定及要求;
f) 食(饮)具消毒应符合GB14934的规定;
g) 应明示服务项目并明码标价;
h) 上岗人员应佩带标志;
i) 对游客不分种族、民族、地区、性别,一视同仁;
j) 尊重游客的民族习俗,不损害民族尊严。
4.5 从业人员
4.5.1 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4.5.2 从业人员应诚实守信,尽职尽责,服务热情、周到。
4.5.3 接待人员应注意仪表仪容、礼貌用语。
4.5.4 从业人员应经培训考核,达到岗位合格的要求,取得健康证明。
4.5.5 接待服务期间,不得索取和收受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