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7/8 15:03:19 浏览量:700 【字体:
大 中 小】
有人曾说:“复制粘贴是互联网时代最‘伟大’的发明。”结果是听者莞尔,作者哭泣。从今年年初开始,保护原创,打击微信抄袭者的呼声越来越大,引起了一片“道歉潮”和“控告潮”。近日,一起微信公众号侵权案在南山法院开庭审理,因抄袭他人文章,深圳一微信公众号被原创作者告上了法庭。最终,双方接受法庭的调解,抄袭者赔偿原创作者1万元。这预示着,微信公众号的“搬运工”们肆意抄袭的时代已经结束了。
公众号抄袭文章成被告
案件的原告是北京优势零壹广告有限公司,其名下的公众号在2015年2月2日首次发表了文字作品 《谁将成为第五座直辖市?》。
该公司很快发现,深圳某咨询有限公司2015年2月17日在其微信公众号上,以自身名义发表作品《5座“种子”城市,谁将成为下一个直辖市?》,标题与原创者发表的作品相似,内容则完全相同。而深圳某咨询有限公司通过该公众号为自己及关联单位进行推广,为自己直接发布广告和为自己发表软文来获利。因此,优势零壹公司将深圳某咨询公司告上法庭。
原告方认为,被告通过其自媒体实施的行为侵犯了原告对作品享有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并通过该侵权行为获利,依法应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因此,原告方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总计人民币1.5万元,并且在其公众号上发布道歉声明。